卷八 治国平天下之道(凡二十五条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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濂溪先生曰:治天下有本,身之谓也;治天下有则,家之谓也。本必端,端本,诚心而已矣;则必善,善则和亲而已矣。家难而天下易,家亲而天下疏也。家人离,必起于妇人,故《睽》次《家人》,以二女同居,而志不同行也。尧所以厘降二女于妫汭,舜可禅乎?吾兹试矣。是治天下观于家,治家观身而已矣。身端,心诚之谓也;诚心,复其不善之动而已矣。不善之动,妄也;妄复,则无妄矣;无妄,则诚矣。故《无妄》次《复》,而曰“先王以茂对时,育万物”,深哉! 明道先生尝言于神宗曰:得天理之正,极人伦之至者,尧、舜之道也;用其私心,依仁义之偏者,霸者之事也。王道如砥,本乎人情,出乎礼义,若履大路而行,无复回曲。霸者崎岖反侧于曲径之中,而卒不可与入尧、舜之道。故诚心而王,则王矣;假之而霸,则霸矣。二者,其道不同,在审其初而已。《易》所谓“差若毫厘,缪以千里”者,其初不可不审也。惟陛下稽先圣之言,察人事之理,知尧、舜之道备于己,反身而诚之,推之以及四海,则万世幸甚。 伊川先生曰:当世之务,所尤先者有三:一曰立志,二曰责任,三曰求贤。今虽纳嘉谋,陈善算,非君志先立,其能听而用之乎?君欲用之,非责任宰辅,其孰承而行之乎?君相协心,非贤者任职,其能施于天下乎?此三者,本也;制于事者,用也。三者之中,复以立志为本。所谓立志者,至诚一心,以道自任,以圣人之训为可必信,先王之治为可必行,不狃滞于近规,不迁惑于众口,必期致天下如三代之世也。 《比》之九五曰:“显比;王用三驱,失前禽。”《传》曰:人君比天下之道,当显明其比道而已。如诚意以待物,恕己以及人,发政施仁,使天下蒙其惠泽,是人君亲比天下之道也。如是,天下孰不亲比于上。若乃暴其小仁,违道干誉,欲以求天下之比,其道亦已狭矣,其能得天下之比乎?王者显明其比道,天下自然来比。来者抚之,固不煦煦然求比于物。若田之三驱,禽之去者,从而不追,来者则取之也。此王道之大,所以其民皞皞而莫知为之者也。非惟人君比天下之道如此,大率人之相比莫不然。以臣于君言之,竭其忠诚,致其才力,乃显其比君之道也。用之与否,在君而已,不可阿谀逢迎,求其比己也。在朋友亦然,修身诚意以待之,亲己与否,在人而已,不可巧言令色,曲从苟合,以求人之比己也。于乡党、亲戚,于众人,莫不皆然,“三驱,失前禽”之义也。 古之时,公卿大夫而下,位各称其德,终身居之,得其分也;位未称德,则君举而进之,士修其学,学至而君求之,皆非有预于己也。农工商贾,勤其事而所享有限。故皆有定志,而天下之心可一。后世自庶士至于公卿,日志于尊荣,农工商贾,日志于富侈,亿兆之心,交骛于利,天下纷然,如之何其可一也。欲其不乱,难矣! 《泰》之九二曰:“包荒,用冯河。”《传》曰:人情安肆,则政舒缓。而法度废弛,庶事无节。治之之道,必有包含荒秽之量,则其施为,宽裕详密,弊革事理,而人安之。若无含弘之度,有忿疾之心,则无深远之虑,有暴扰之患,深弊未去,而近患已生矣,故在包荒也。自古泰治之世,必渐至于衰替,盖由狃习安逸,因循而然。自非刚断之君,英烈之辅,不能挺特奋发,以革其弊也,故曰“用冯河”。或疑上云“包荒”,则是包含宽容。此云“用冯河”,则是奋发改革,似相反也。不知以含容之量,施刚果之用,乃圣贤之为也。 《观》:“盥而不荐,有孚颙若。”《传》曰:君子居上,为天下之表仪,必极其庄敬。如始盥之初,勿使诚意少散。如既荐之后,则天下莫不尽其孚诚,颙然瞻仰之矣。 凡天下至于一国一家,至于万事,所以不和合者,皆由有间也;无间,则合矣。以至天地之生,万物之成,皆合而后能遂;凡未合者,皆为有间也。若君臣、父子、亲戚、朋友之间,有离贰怨隙者,盖谗邪间于其间也;去其间隔而合之,则无不和且洽矣。《噬嗑》者,治天下之大用也。 《大畜》之六五曰:“豮豕之牙,吉。”《传》曰:物有总摄,事有机会,圣人操得其要,则视亿兆之心犹一心。道之斯行,止之则戢,故不劳而治,其用若“豮豕之牙”也。豕,刚躁之物,若强制其牙,则用力劳而不能止;若豮去其势,则牙虽存,而刚躁自止。君子法豮豕之义,知天下之恶不可以力制也,则察其机,持其要,塞绝其本原,故不假刑法严峻,而恶自止也。且如止盗,民有欲心,见利则动,苟不知教,而迫于饥寒,虽刑杀日施,其能胜亿兆利欲之心乎?圣人则知所以止之之道,不尚威刑而修政教,使之有农桑之业,知廉耻之道,虽赏之,不窃矣。 《解》:“利西南;无所往,其来复吉;有攸往,夙吉。”《传》曰:西南,坤方。坤之体,广大平易。当天下之难方解,人始离艰苦,不可复以烦苛严急治之,当济以宽大简易,乃其宜也。既解其难而安平无事矣,是“无所往”也。则当修复治道,正纪纲,明法度,进复先代明王之治,是“来复”也,谓反正理也。自古圣王救难定乱,其始未暇遽为也,既安定,则为可久可继之治。自汉以下,乱既除,则不复有为,姑随时维持而已,故不能成善治,盖不知“来复”之义也。“有攸往,夙吉”,谓尚有当解之事,则早为之,乃吉也。当解而未尽者,不早去,则将复盛;事之复生者,不早为,则将渐大。故夙则吉也。 夫有物必有则,父止于慈,子止于孝,君止于仁,臣止于敬,万物庶事,莫不各有其所。得其所则安,失其所则悖。圣人所以能使天下顺治,非能为物作则也,惟止之各于其所而已。 兑,说而能贞,是以上顺天理,下应人心,说道之至正至善者也。若夫违道以干百姓之誉者,苟说之道,违道不顺天,干誉非应人,苟取一时之说耳,非君子之正道。君子之道,其说于民,如天地之施,感之于心而说服无斁。 天下之事,不进则退,无一定之理。《济》之终,不进而止矣,无常止也,衰乱至矣;盖其道已穷极也。圣人至此奈何?曰:唯圣人为能通其变于未穷,不使至于极,尧、舜是也,故有终而无乱。 为民立君,所以养之也。养民之道,在爱其力。民力足则生养遂,生养遂则教化行而风俗美,故为政以民力为重也。《春秋》凡用民力,必书,其所兴作,不时害义,固为罪也。虽时且义,必书,见劳民为重事也。后之人君知此义,则知慎重于用民力矣。然有用民力之大而不书者,为教之意深矣。僖公修泮宫,复閟宫,非不用民力也,然而不书。二者,复古兴废之大事,为国之先务,如是而用民力,乃所当用也。人君知此义,知为政之先后轻重矣。 治身齐家以至平天下者,治之道也。建立治纲,分正百职,顺天时以制事,至于创制立度,尽天下之事者,治之法也。圣人治天下之道,唯此二端而已。 明道先生曰:先王之世,以道治天下,后世只是以法把持天下。 为政须要有纪纲文章,先有司、乡官读法、平价、谨权量,皆不可阙也。人各亲其亲,然后能不独亲其亲。仲弓曰:“焉知贤才而举之?”子曰:“举尔所知。尔所不知,人其舍诸?”便见仲弓与圣人用心之大小。推此义,则一心可以丧邦,一心可以兴邦,只在公私之间尔。 治道亦有从本而言,亦有从事而言。从本而言,惟从格君心之非,正心以正朝廷,正朝廷以正百官。若从事而言,不救则已,若须救之,必须变,大变则大益,小变则小益。 唐有天下,虽号治平,然亦有夷狄之风。三纲不正,无君臣、父子、夫妇,其原始于太宗也。故其后世子弟皆不可使,君不君,臣不臣,故藩镇不宾,权臣跋扈,陵夷有五代之乱。汉之治过于唐。汉大纲正,唐万目举。本朝大纲正,万目亦未尽举。 教人者,养其善心而恶自消;治民者,导之敬让而争自息。 明道先生曰:必有《关雎》、《麟趾》之意,然后可以行《周官》之法度。 君仁莫不仁,君义莫不义,天下之治乱,系乎人君仁不仁耳。离是而非则生于其心,必害于其政,岂待乎作之于外哉?昔者,孟子三见齐王而不言事,门人疑之,孟子曰:“我先攻其邪心。”心既正,然后天下之事可从而理也。夫政事之失,用人之非,知者能更之,直者能谏之,然非心存焉,则一事之失,救而正之,后之失者,将不胜救矣。格其非心,使无不正,非大人其孰能之。 横渠先生曰:道千乘之国,不及礼乐刑政,而云“节用而爱人,使民以时”。言能如是,则法行。不能如是,则法不徒行。礼乐刑政,亦制数而已。 法立而能守,则德可久、业可大。郑声佞人,能使为邦者丧其所守,故放远之。 横渠先生答范巽之书曰:朝廷以道学、政术为二事,此正自古之可忧者。巽之谓孔、孟可作,将推其所得而施诸天下邪,将以其所不为而强施之于天下欤?大都君相以父母天下为王道,不能推父母之心于百姓,谓之王道,可乎?所谓父母之心,非徒见于言,必须视四海之民如己之子。设使四海之内皆为己之子,则讲治之术,必不为秦汉之少恩,必不为五伯之假名。巽之为朝廷言,人不足与适,政不足与间。能使吾君爱天下之人如赤子,则治德必日新,人之进者必良士,帝王之道不必改途而成,学与政不殊心而得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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